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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这些事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3-11-27作者:招聘会资讯

人社百科-劳动合同篇

Q:

建立劳动关系应该以什么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Q:

建立劳动关系后,最迟应该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Q: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Q:

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哪几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其中任何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Q:

用人单位分支机构能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Q: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Q: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其终止劳动关系,是否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其终止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Q:

劳动者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拒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来源:北京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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